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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2-04-28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Foshan Haisheng Financial Leasing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

曾剑涛

注册资本

20亿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27层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27层

邮政编码

528200

公司网址

http://www.fshsfl.com/

电子邮箱

fshsfl@fshsfl.com

联系电话

0757-86367092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金租”或“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的设立是广东省政府践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2015-2020)》,支持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海晟金租由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中南机械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

作为佛山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原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海晟金租坚持贯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业”的设立初衷,秉承“专业专注,成就卓越”的经营理念,紧密结合广东区域经济特点和股东优势,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攻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与船舶等行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与绿色产业融资需求,初步形成了“工业机器人、陶瓷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高空作业平台、节能环保设备”五大特色业务领域。

成立以来,公司自主研发推出供机宝、银信宝、税租宝、高空车宝、厂租通等融资租赁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企业设备更新和产能扩张提供助力。

海晟金租将以打造经营稳健、特色鲜明、服务专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精品金融租赁公司为发展愿景,通过提供高质量的融资租赁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满足客户多元的融资和服务需求,加速金融与产业的相互融合,助力推进我国产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

二、财务会计信息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9.67亿元(其中融资租赁资产余额为236.34亿元),负债总额为220.9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8.77亿元,实现净利润3.37亿元。

三、风险管理信息

公司坚持以“保证持续发展、保证审慎合规经营、保证在可承受范围内实现风险与收益合理匹配”为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及其他部门组成。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授权其履行部分风险管理职责;监事会负责监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公司搭建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租赁业务部门及金融市场部门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的主要部门;内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2021年,公司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监管机构对金融租赁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持续做好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的管控措施,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整体可控。

四、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2021年度,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持股比例为40%;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持股比例为30%;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为9%;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为9%;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为5%;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为5%;佛山市南海中南机械有限公司出资0.4亿元,持股比例为2%。

(三)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章程;

(9)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指标;

(10)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具体如下:

序号

次数

日期

出席股东代表数

所代表的表决权比例

议题及相关决议情况

1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4-9

7

100%

(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七)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方案的议案》

(八)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方利平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2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

2021-9-9

7

100%

(一)通过关于就广晟集团更名对《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四)董事会基本情况

1.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制订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经理);根据总裁(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前述人员的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对重大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12)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资产处置;

(13)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人员组成及职责;

(14)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15)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6)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11)款所指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百分之五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交易。

 

2.2021年度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序号

姓名

董事性质

担任本机构及其他机构职务

董事简历

1

李宜心

非独立董事

佛山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海农商银行董事长

2016年7月起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刘祖勉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2020年3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

易小林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4

曾剑涛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2019年12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

5

刘伯仁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兼结算中心主任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

陈敬财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

谭骅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

方利平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1年10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

李珩

非独立董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1年6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具体如下:

序号

次数

时间

出席人数

议题及相关决议情况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3-19

7

(一)通过《关于召开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四)通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七)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十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十三)通过设置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业务限额的议案

(十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战略规划(2021-2025)方案的议案》

(十五)通过《变更租用南海农商银行大厦物业方案的议案》

(十六)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七)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设相关内部职能部门的议案》

(十八)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方案的议案》

(十九)通过《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方利平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讯表决)

2021-6-24

8

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主要风险识别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

2021-8-23

8

通过关于就广晟集团更名对《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讯表决)

2021-11-15

9

(一)通过《关于调整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及内控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五)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5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12-24

9

(一)通过《关于召开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第二期金融债券的方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及内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暂无设独立董事。

(六)监事会基本情况

1.监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5)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议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织对董事、监事的履职评价;

(8)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监事性质

担任本机构及其他机构职务

简历

1

张璟

股东代表监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2

李瑜红

股东代表监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南海农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8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

毛卫东

股东代表监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南机械常务副总经理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4

何棣华

职工监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审部总经理助理

2020年4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5

唐桂萍

职工监事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具体如下:

序号

次数

时间

出席人数

议题及相关决议情况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3-19

5

(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七)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

2021-8-27

5

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主要风险识别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非现场会议)

2021-10-8

5

审阅《关于就广晟集团更名对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报告》等两个事项(本次会议无审议事项)

4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12-24

5

(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暂无设外部监事。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1.高级管理层构成

序号

姓名

职责

性别

人员简历

1

曾剑涛

总裁

2019年12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

2

易小林

副总裁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3

赵国俊

副总裁

2019年8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

李文胜

副总裁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5

李志聪

副总裁

2017年2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九)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制度及薪酬结构

公司总体薪酬水平根据公司效益等情况确定,薪酬管理制度及重要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2.薪酬延期支付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按绩效薪酬的51%实行延期支付,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员工按绩效薪酬的40%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在延期支付期内分别按33%、33%、34%逐年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按《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成果、年度考核情况、个人履职风险责任等相挂勾,同时兼顾公司整体薪酬水平平衡。

4.绩效考核

公司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考核任务/指标,制定部门、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有效引导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既定战略,积极拓展业务,有序开展工作。员工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等挂钩。

 

 

(十)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十一)外部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了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二)社会责任情况

1.反洗钱情况

2021年,公司强化反洗钱知识的科普和宣传,自主开展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文、宣传折页、宣传册子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面向全体员工、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宣传,不断增强反洗钱的宣传深度与广度。

2021年,公司作为反洗钱义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法定职责。本年度,公司未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未发生被处罚的情况,未发生反洗钱信息泄密、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职责导致洗钱案件发生,或内部人员涉嫌洗钱案件等情况,各项风险整体可控。

2.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按监管要求,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不定期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培训及排查工作,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业务均以真实的租赁物为基础,主要业务对象为企业客户,较少涉及个人消费者;公司无对外的个人存款、结算、理财、基金、投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及产品,亦无对外营业的网点或分支机构,2022年度,未发生任何投诉事项。

五、重大事项信息

2021年3月19日,原公司董事顾李丹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20年10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选举李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准李珩任职资格的批复。自2021年6月23日起,李珩就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方利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准方利平任职资格的批复。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方利平就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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