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本次处罚为监管部门针对2021年7月2日至8月12日现场业务检查发现问题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涉及重大违规情形,不属于《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较大数额的罚款”的情况。
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